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
对称产品可省略重复视图(需在简要说明中注明)。
平面产品(如包装袋)可仅提交主视图和展开图。
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(主视图、后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)和立体图(必要时)。
需清晰展示产品整体和细节,背景为纯色(通常白色),无阴影、反光或无关元素。
比例一致,各视图尺寸对应,标注产品名称和视图名称(如“主视图”“立体图1”)。
基本要求:
特殊情形:
简要说明(必填,300字以内)
产品名称:明确用途(如“手机”“电热水壶”),不可含型号或商业宣传词汇。
用途:说明产品功能和使用场景(如“用于盛装液体”)。
设计要点:指出创新核心(如“手柄的波浪形曲线”“表面菱形图案”)。
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(如“立体图1”)。
色彩保护请求:若需保护颜色组合,需注明“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”。
省略视图说明:如“左视图与右视图对称,故省略左视图”。
内容要求:
其他材料
请求书:填写申请人信息、设计名称、分类号(需符合《洛迦诺分类表》)。
优先权证明文件(如有):需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。
费用减缓证明(如适用)。
设计必须符合专利性条件
新颖性:与申请日前公开的国内外设计不实质相同。
明显区别: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组合相比具有显著差异(如形状、图案、色彩的组合创新)。
非功能性设计:外观设计需以美感为核心,不保护纯技术功能(如齿轮的齿数设计)。
图片/照片规范
分辨率:不低于150dpi,线条清晰无模糊。
色彩模式:若请求颜色保护,需提交彩色图片/照片。
透明或可变色产品:需提交不同状态视图(如折叠伞的打开与闭合状态)。
避免常见问题
设计要点描述模糊:如“造型独特”应改为“瓶身中部内凹的弧形设计”。
视图缺失或矛盾:六面视图不全或比例不一致可能导致驳回。
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:如抄袭知名品牌设计,将因“不良影响”被驳回。
提交申请文件至国家知识产权局(支持电子申请)。
形式审查(约1-2个月),主要检查文件完整性和格式合规性。
审查通过后直接授权公告(无需实质审查),保护期15年(2021年6月后申请)。
缺乏明显区别
案例:手机形状与现有设计仅弧度微小差异。
建议:申请前通过“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检索系统”排查近似设计。
图片不符合要求
案例:背景杂乱导致设计轮廓不清晰。
建议:委托专业制图机构处理视图。
设计要点描述不明确
案例:简要说明仅写“整体美观”,未具体说明创新点。
建议:结合视图标注关键设计特征(如“A区域渐变纹理”)。
局部设计保护:2021年新《专利法》允许保护产品的局部设计(如汽车前灯、手机摄像头区域)。
GUI(图形用户界面):可申请带图形界面的产品外观专利(如“带天气预报图标的手机主屏幕”)。
建议:
复杂设计(如动态GUI)可提交视频展示交互效果作为补充材料。
跨境申请时注意各国视图格式差异(如美国要求阴影线表示曲面)